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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消费者权益才能扩大内需

2000-04-0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陈淮

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不能仅仅停留在鼓励人们花钱上。市场经济条件下也不能靠“爱国消费”这种政治或道德层面的口号来号召人们消费。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是启动消费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。当消费者权益不能得到社会的充分保护时,人们的自然选择就是趋向于自我保护。而自我保护的最有利办法就是更紧地看好自己的钱袋子。

有人认为,消费政策就是鼓励人们花钱的政策。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。消费政策首先应当是保护消费者的政策。有些媒体常常花大量篇幅去教消费者辨别各种商品真假的方法,以为这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好办法。说严重一点,这其实是一种“误导”。谁该保证商品的质量?厂商!谁该监督、保证厂商守这个规矩?政府和法律!现在有个令人不解的现象,当消费者怀疑所购商品为假冒伪劣时,法院要求消费者举证证明其假。这更是把消费者的消费成本增加到了无穷大。这个问题上不能按“谁主张谁举证”的原则。因为信息不对称、手段不对称、经济实力不对称。该谁举证?该厂商举证。如果厂商不能证明其真,就应当认定其假。(《山西发展导报》3.2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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